仓储就是在指定的场所储存物品的行为。
“仓” 即仓库, 为存放、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地的总称, 可以是房屋建筑、洞穴、大型容器或特定的场地等, 具有存放和保护物品的功能。
“储” 即储存、储备, 表示收存以备使用, 具有收存、保管、交付使用的意思。
仓储就是指:通过仓库对商品与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业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保管业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特殊营业。近代以来,仓储业日渐发达,原因就是随着国际及地区贸易的扩大,仓储业能为大批量货物提供便利、安全、价格合理的保管服务。因此仓储合同不再作为一般的保管合同来对待,而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在合同法中加以规定。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
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5.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6.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
仓储的基本经济功能
1.整合 装运整合是仓储的一个经济利益,通过这种安排,整合仓库接收来自一系列制造工厂指定送往某一特定额的材料,然后把它们整合成单一的一票装运,其好处是,有可能实现最低的运输费率,并减少在顾客的收贷站台处发生拥塞,该仓库可以把从制造商到仓库的内向转移和从仓库到顾客的外向转移都整合成更大的装 运。 为了提供有效的整合装运,每一个制造工厂必须把该仓库作为停货运储备地点 或用作产品分类和组装设施。因为,整合装运的主要利益是,把货票小批量装运的物流流程结合起来联系到一个特定的市场地区。整合仓库可以由单独一家厂商使用, 也可以由几家厂商联合起来共同使用出租方式的整合服务。通过这种整合方案的利用,每一个单独的制造商或托运人都能够享受到物流总成本低于其各自分别直接装 运的成本。
2.加工/延期 仓库还可以通过承担加工或参与少量的制造活动,被用来延期或延迟生产。具有包装能力或加标签能力的仓库可以把产品的最后一道生产一直推迟到知道该产品的需求时为止。例如,蔬菜就可以在制造商处加工,制成罐头“上光”。上光是指还没有贴上标签的罐头产品,但它可以利用上光贴上私人标签。因此上光意味着该产品还没被指定用于具体的顾客,或包装配置还在制造商的工厂里。一旦按到具体的顾客订单,仓库就能够给产品加上标签,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并最后敲定包装。加工/延期(processing/postponement)提供了两个基本经济利益:第一,风险最小化,因为最后的包装要等到敲定具体的订购标签和收到包装材料时才完成;第二,通过对基本产品(如上光罐头)使用各种标签和包装配置,可以降低存货水平。于是.降低风险与降低存货水平相结合,往往能够降低物流系统的总成本。即使在仓库包装成本要比在制造商的工厂处包装更贵。
3.堆存 这种仓储服务的直接经济利益从属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对于所选择的业务来说储存是至关重要的。例如,草坪家具和玩具是全年生产的.但主要是在非常短的一段市场营销期内销售的。与此相反,农产品是在特定的时间内收获的、但底层的消费则是在全年进行的。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仓库的堆存(stockpilling)来支持市场营销活动。堆存提供了存货缓冲,使生产活动在受到材料来源和顾客需求的限制条件下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