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危险化学(化学分析仪)品仓储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的安全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先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是如何将仓储管理各种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还需要危险化学品仓储的专项法规来规范。 在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法制方面,我国的管理体系不健全,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仓库法。市场竞争机制和管理法规也不健全,发展仓储所需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尚未出台。同时,我国仓储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1.2建筑物选址,布局不当 正确的危险化学品仓储建筑选址,可以降低事故发生时与周围居民区,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相互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应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合理布置厂区,保证危险化学品仓储环境的安全,也利于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2004年4月15日发生氯气事故的重庆天原化工厂于1940年建厂,厂址在20世纪70年代已被居民区包围,由于种种原因未搬迁,导致了泄漏事故发生时对周围人员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 1.3危险化学品混存与超量存储 在仓储企业中,由于货物是中转的,储存量又是随时间而变化的,混存现象普遍存在。危险化学品不同于其他的物品,着火后,要根据它们的特性采取不同的灭火措施,因此,将不同性质的危险化学品混存是十分危险的。混存引起事故最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7月13日湖南湘乡市的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2号原料仓库在2h内发生大小10次连续性爆炸,由于强氧化剂氯酸钾和强还原剂硫磺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由于仓储人员缺乏知识,或是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鉴定,没有安全说明书,也有的是因储存单位缺少场地,造成危险化学品超量存储。对于那些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易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大量的集中存储,将增加浓度聚集的可能性,进而增大了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反,适量的存储,将降低危险化学品实际暴露的危险特性,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减少事故损失,便于施救。 1.4人力资源短缺,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对仓储业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仓储工作的知识性,技术性刚刚开始认识。从事物流仓储研究的大学和专业研究机构相对很少,企业层面的研究和投入更是微乎其微。另外,物流职业教育也贫乏,企业的短期培训仍然是目前仓储培训的主要方式。 管理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重视生产忽视安全,不愿将大量资金用在安全管理上,安全投入少;学校教育和行业培训侧重于物流理论的讲解,对于安全管理考虑较少;加之仓储作业的不连续性,导致了仓储搬运工多为临时工。安全教育不够,也是仓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2部分发达国家仓储业概况 2.1美国仓储业概况 (1)美国仓储行业人员素质较高,重视人力资源管理。 美国建立了多层次的物流专业教育,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职业教育等。许多着名的高等院校设置了物流管理专业,并为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学生开设物流课程,例如西北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等。 (2)美国仓储行业普遍推行系统化,程序化,现代化的管理,使仓库运行达到高效,安全。仓储公司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仓库视为统一体,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和控制,以谋求整体的安全,高效。在制定作业计划时,非常强调把握生产率,灵活机动性和安全性,并充分利用现有工具,使之达到最优化。 2.2日本仓储业概况 (1)完善的法规体系。1997年4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物流政策总体纲要》。以此纲要为基础,交通部制定了物流基础设施的发展计划,将仓储业与改进后的物流基础设施相配合,以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另外,日本制定了专门的《仓库法》,用以约束仓储行业。 (2)使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人员暴露危险性。考虑到工作环境因素的危险性和总体费用的降低,日本也积极促进自动控制系统的使用。由于货物种类的增加,庞大的事务处理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许多仓储企业正在使用自动控制系统简化全过程。这种系统使得任何人都能检查货物的种类及仓库信息,并能准确,及时地控制货物总量及信息。减少了人员实际暴露的危险性,节省了人员开支。 3安全要求 由于仓储商品的复杂性,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仓储过程中的事故,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仓储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企业结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工作。 3.1建立,健全仓储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并实施了很多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需进一步清理,建立和健全,在整体把握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从危险化学品,仓储到人员管理等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法规,整合现有法规之间的不协调性,形成完整的危险化学品仓储法规体系,使得相关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化学品仓储专项法规正式出台之前,仓储企业应在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等工作的同时,结合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见表1),保证仓储过程的安全。 3.2建立仓储安全技术体系 3.2.1抓好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可使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测,预防,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等均对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安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通过对仓储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在役装置的现状安全评价,可以使单位员工和管理人员明确仓储过程中危险物质,设备装置及仓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主要危险源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评价设备,设施和系统在储存危险化学品中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对潜在事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也便于了解和掌握应使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安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评价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2种。其中对于建筑物和人员管理的评价可通过安全检查表,预先危害分析等定性方法来完成;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评价可通过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指数法,日本劳动省的化学品危险度评价法,前苏联的化工过程危险性定量评价法,英国帝化学公司蒙德法以及我国的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等定量方法来完成。 3.2.2监管危险源 通过安全评价,找出危险源,采用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82)中提供的定性分级方法,按照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严重性划分风险矩阵,通过不同的等级组合,对其进行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优先次序原则,通过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设施的设计,建造,维修及有关计划的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施,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3.2.3完善应急体系 仓储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由于其不同的危险特性,要求不同的事故处理方式。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和一旦事故发生便于施救,应制定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仓储应急救援体系。 一方面,制定从企业,仓储车间到岗位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另一方面,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同时,注重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的保证,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有一定的处理能力。 3.3加强仓储安全管理 所谓的仓储安全管理,是指服务于一切库存物资的安全技术方法与活动。很明显,"仓储安全管理"的定义指明了其所管理的对象是"一切仓库物资",管理的手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3.3.1场地的安全控制 场地的选取及设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选择设置在城市的边缘,人员密度较小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远离居民区,供水源,主要交通干线,农业保护区,河流等,并符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的要求。 3.3.2注重分类存储及量的限制 危险化学品的稳定性差,存储过程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要特别注意安全。将相互接触易产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分别存储。同时,对于遇火,遇水等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建筑中存放。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还与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有关。因此,危化品仓库要根据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仓库的条件,在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确定各仓库的存储量。 3.3.3保证装卸作业安全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大量依靠机械作业和人员作业,作业频繁,人员暴露危险性大。因此,在装卸前应详细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急救措施等,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工艺方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机具,保证装卸安全。 3.3.4加强人员培训 危险化学品仓储是由人来管理的,因此仓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使其掌握自身工作职能,了解一般消防知识,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以及事故的处理顺序和方法。 4结语 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与使用的中间环节,具有存储量大且商品集中的特点,其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等手段,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推进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 |